“广东省环境保护社情监测技术支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YGZ25ZZ02C0637】
项目概况
“广东省环境保护社情监测技术支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前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Z25ZZ02C0637
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社情监测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1 |
环境保护社情监测技术支撑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具体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推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前台
3、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4、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凭《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onghongye@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磋商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磋商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收款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17681910601
备注:已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00:00至09:3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罗女士 020-83545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范工,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020-8352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