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安器材厂电动自行车牌证配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采购项目编号:HYGZ25XZ01C0652】

发布于: 2025-07-1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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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粤安器材厂的委托,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粤安器材厂电动自行车牌证配送服务项目。请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粤安器材厂电动自行车牌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YGZ25XZ01C065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539,101.2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电动自行车牌证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39,101.2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电动自行车牌证配送服务

1(项)

详见第二章

1,539,101.2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序号

采购包

采购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1

包1

电动自行车牌证配送服务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邀请供应商列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电动自行车牌证配送服务):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电动自行车牌证配送服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onghongy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请响应供应商凭《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2)线上获取请响应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onghongye@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响应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收款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17681910601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14:00:00至14:30:00。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粤安器材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2号

联系方式:邱工,020-85553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020-83526065

 

附件:《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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