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索道备品备件、配套服务费及设备运营维护、检查经费(设备运营维护)项目邀请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YGZ26WL02C0723】
项目概况
城维计划-索道备品备件、配套服务费及设备运营维护、检查经费(设备运营维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Z26WL02C0723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索道备品备件、配套服务费及设备运营维护、检查经费(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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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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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维计划-索道备品备件、配套服务费及设备运营维护、检查经费(设备运营维护)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服务期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第六条 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3)已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前台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onghongye@163.com)
3、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及《投标邀请函回执》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前台处(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投标人应填写并打印《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及《投标邀请函回执》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onghongye@163.com)。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如采用转账方式的,招标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账号:12091768191060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备注:已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5.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05月06日17:30:00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09:00:00至09:3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白云山云台景区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白云山南麓起凤楼
联系方式:潘工 020-66612888-8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刘工、陈工、李工 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宁工
项目联系人:刘工、陈工、李工
电 话:020-83526065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