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级别气象预警防灾叫应外呼与声讯电话服务专项成交公告【项目编号:HYGZ26QX01C0753】

发布于: 2026-06-2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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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YGZ26QX01C0753

二、项目名称:广州高级别气象预警防灾叫应外呼与声讯电话服务专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高级别气象预警防灾叫应外呼与声讯电话服务专项):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省气象服务中心(广东气象影视宣传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312号 167,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高级别气象预警防灾叫应外呼与声讯电话服务专项):

服务类(广东省气象服务中心(广东气象影视宣传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气象服务 广州高级别气象预警防灾叫应外呼与声讯电话服务专项 1.供应商需按照市气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在达到启动一线带班、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标准时,向采购方提供7×24小时12121电话外呼接口对接服务,并承担该接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外呼通话费用; 2.供应商需按照省防办和省气象局相关文件规定,向广州市中心辖区相关人员提供7*24小时高级别气象预警(暴雨红色)防灾主动语音叫应外呼服务功能,提供不低于200路的外呼呼出服务能力; 3.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叫应和声讯服务具备高度的容错能力和抗干扰能力,确保在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4.供应商需确保外呼叫应服务具备完善的记录与追溯机制,对每一次外呼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外呼时间、信息内容、接收人员、接听状态等,为采购方提供相应在线查询功能; 5.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保护,确保责任人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泄露或滥用; 6.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全面的操作培训服务和技术指导,确保采购方能正确发布信息和数据查询等; 7.供应商需定期对叫应和声讯服务进行评估,收集采购方和责任人的反馈和意见,不断优化功能和提升服务质量; 8.供应商需提供普通话及粤语服务,提供语音导航、信箱内容、“报平安”流程粤语服务。用户可通过按键选择语种,进入普通话或粤语服务流程,以自己熟悉的语言环境获得服务; 9.供应商需提供全面的软硬件平台以及相关的主设备,支持540路接入能力(3个运营商合计),提供全天候免信息费语音自动答询服务,方便公众了解最新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10.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需包括:气象产品制作发布、产品宣传、客户服务、运行保障、流程监控、故障排查等; 11.供应商需设立广州市区,黄埔、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南沙和白云各区细分信箱,各区信箱设有公共应急信箱、天气实况、24小时预报、天气预警、三到五天天气以及全省天气解读、外地天气,更新频次为实况天气≤30分钟/次,预警信箱≤30分钟/次,24小时预报1次/天,三到五天1次/天,海洋天气1次/天,国内外天气1次/天; 12.供应商需优化公共应急信息和气象预警的发布,设置前置信箱,让市民能在第一时间收听到最重要信息内容;同时,对预警信息的更新要做到30分钟内完成; 13.供应商中继线路接入需采用数字信令模式,所有话路可以双向通行配置,使得话路资源利用更加灵活方便,同时交换网络数据承载能力加强,呼叫等待时间缩短,接入速度得到提升; 14.供应商需提供号段设置功能,实现按用户号码归属地接入当地服务信箱; 15.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广州12121拨打数据统计并提供相应在线查询功能; 16.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巨灾报平安功能,并向市民提供日常演练服务; 17.供应商需确保向采购方提供技术资料的清晰性、正确性及完整性; 18.供应商需提供7天*24小时技术支持和响应服务,并保证广州用户使用固话或手机拨打12121或者高级别气象预警(暴雨红色)防灾叫应服务出现一般性故障时,能在4小时内排查故障问题。 1.供应商需按照市气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在达到启动一线带班、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标准时,向采购方提供7×24小时12121电话外呼接口对接服务,并承担该接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外呼通话费用; 2.供应商需按照省防办和省气象局相关文件规定,向广州市中心辖区相关人员提供7*24小时高级别气象预警(暴雨红色)防灾主动语音叫应外呼服务功能,提供不低于200路的外呼呼出服务能力; 3.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叫应和声讯服务具备高度的容错能力和抗干扰能力,确保在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4.供应商需确保外呼叫应服务具备完善的记录与追溯机制,对每一次外呼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外呼时间、信息内容、接收人员、接听状态等,为采购方提供相应在线查询功能; 5.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保护,确保责任人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泄露或滥用; 6.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全面的操作培训服务和技术指导,确保采购方能正确发布信息和数据查询等; 7.供应商需定期对叫应和声讯服务进行评估,收集采购方和责任人的反馈和意见,不断优化功能和提升服务质量; 8.供应商需提供普通话及粤语服务,提供语音导航、信箱内容、“报平安”流程粤语服务。用户可通过按键选择语种,进入普通话或粤语服务流程,以自己熟悉的语言环境获得服务; 9.供应商需提供全面的软硬件平台以及相关的主设备,支持540路接入能力(3个运营商合计),提供全天候免信息费语音自动答询服务,方便公众了解最新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10.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需包括:气象产品制作发布、产品宣传、客户服务、运行保障、流程监控、故障排查等; 11.供应商需设立广州市区,黄埔、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南沙和白云各区细分信箱,各区信箱设有公共应急信箱、天气实况、24小时预报、天气预警、三到五天天气以及全省天气解读、外地天气,更新频次为实况天气≤30分钟/次,预警信箱≤30分钟/次,24小时预报1次/天,三到五天1次/天,海洋天气1次/天,国内外天气1次/天; 12.供应商需优化公共应急信息和气象预警的发布,设置前置信箱,让市民能在第一时间收听到最重要信息内容;同时,对预警信息的更新要做到30分钟内完成; 13.供应商中继线路接入需采用数字信令模式,所有话路可以双向通行配置,使得话路资源利用更加灵活方便,同时交换网络数据承载能力加强,呼叫等待时间缩短,接入速度得到提升; 14.供应商需提供号段设置功能,实现按用户号码归属地接入当地服务信箱; 15.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广州12121拨打数据统计并提供相应在线查询功能; 16.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巨灾报平安功能,并向市民提供日常演练服务; 17.供应商需确保向采购方提供技术资料的清晰性、正确性及完整性; 18.供应商需提供7天*24小时技术支持和响应服务,并保证广州用户使用固话或手机拨打12121或者高级别气象预警(暴雨红色)防灾叫应服务出现一般性故障时,能在4小时内排查故障问题。 签订合同日起一年 按业主要求提供响应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尧东、张静、梁家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定额收取¥400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高级别气象预警防灾叫应外呼与声讯电话服务专项 0.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高级别气象预警防灾叫应外呼与声讯电话服务专项):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省气象服务中心(广东气象影视宣传中心) 通过 通过 56.67 22.00 4.54 8.95 92.16 1 1
中数通信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17 10.00 4.66 9.01 66.84 2 2
广州乐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50 0.00 4.54 10.00 52.04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广州市气象数据中心)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南大路植村工业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20-66619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3526065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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