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应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在我市推广应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交易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交易系统介绍
项目交易系统作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实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6种法定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运行。该系统具备采购文件在线编制,采购公告在线发布,供应商网上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在线投标和加密,在线开标和投标文件加解密,专家在线评标,在线磋商、谈判中标(成交)结果确认和结果公告在线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在线获取和采购合同网上签订、自动备案等业务功能。同时对交易过程全过程留痕,对交易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防范风险。
二、推广应用时间安排
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原则,广州市公安局、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及南沙区作为试点于2021年12月24日上线,市本级其他采购单位及其他各区采购单位上线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上线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已接受系统委托立项的项目,在原系统继续执行完毕;上线日期后,采购代理机构新接受委托立项的项目,通过项目交易系统实施。
三、开评标场所硬件配置要求
为保障我市电子采购工作顺利实施,请各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开标、评标电脑软硬件推荐配置及要求》升级优化开标、评标室的软硬件设施(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三款“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的规定,实施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应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已启用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服务,为确保电子采购活动顺利进行,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数字证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1〕97号)要求执行。办理指南可通过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查看。
五、系统操作手册和技术服务支持
(一)各单位登录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栏目中下载查看,熟悉操作流程。
(二)我市各单位在使用项目交易系统时遇到系统操作问题的,可通过400-183-2999、020-38923016-2获取技术支持。
(三)各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我市采购活动中遇到系统报错等紧急异常情况时,可通过020-83523973、020-83523967、020-38923016-2获取技术支持。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