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和应急监测工作经费——配件耗材采购(三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HY22HJ01A0116】
项目概况
广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和应急监测工作经费——配件耗材采购(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HY22HJ01A0116(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2-10371)
2.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和应急监测工作经费——配件耗材采购(三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16万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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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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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试剂类 |
16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签订合同后,在收到采购人的提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货,取货次数不定 |
(2)项目类型:货物类。
(3)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产品(详见采购清单)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7)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签订合同后,在收到采购人的提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货,取货次数不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属于委托营运的,则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快递注意事项:(1)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及非加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U盘可快递或现场送达。快递过程中如出现损坏或丢失或无法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提前一个工作日送达。(2)投标/响应文件寄出后,须按格式准确填写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uangdonghy@163.com),邮件标题及正文:项目编号后四位+单位名称+快递投标/响应文件(正文格式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物流公司名称、物流单号)+寄出日期,快递封面贴上投标/响应文件封面内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0-83354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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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工 |
电话:020-83354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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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电话:020-83526065 |
发布人: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