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HY22WJ01A0212】

发布于: 2022-07-20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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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2-03124

采购项目编号:GZHY22WJ01A02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5,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3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超纯水机

1.00(台)

详见第二章

1-2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流动顺序注射仪

1.00(台)

详见第二章

1-3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智能开盖机

2.00(台)

详见第二章

1-4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纸张消毒机

1.00(台)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因专项债时间要求,供货期为7天,进口产品如确实因报海关等手续延迟,可先提供样机,新机自签定合同70天内到货,新机到货验收后,样机交回供货商。如果为国产产品,如确实因国产产品办理手续等延迟,可先提供样机,新机自签定合同50天内到货,新机到货验收后,样机交回供货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96号

联系方式:020-84228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小姐

电话:020-83526065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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