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经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6月6日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条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国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四条 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估全...
财办库〔202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有关集中采购机构: 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1.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