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9 2023
    弘烨
    财库〔2023〕3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提高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数据库应当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二、对于既包含数据库、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也包含集成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数据库、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采购的数据库、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单独分包采购。   三、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结合具体应用...
  • 12-19 2023
    弘烨
    粤财采购〔2023〕10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具体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新收到或正在处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重点抽取代理本级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为检查对象。具体由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共同确定专项整治名单。省本级抽取数量由省财政厅具体确定,各地级以上市自行确定专项整治代理机构的数量,但抽取比率不得低于本市代理机构总量的10%,抽取数量不得少于5家,同时应兼顾所辖县(市、区)之间的平衡。专项整治代理机构的名单由各市财政部门确认后,按照附件表格的格式于2023年12月1日前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经省统筹后由各...
  • 10-20 2023
    弘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林业园林、燃气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根据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在招标、投标、质量、安全、造价控制等方面诚信情况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 09-22 2023
    弘烨
    粤财采购〔2023〕9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评审专家,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事前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政府采购实践,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政府采购常见问题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供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对照参考,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清单》是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常见问题进行汇总列举,未穷尽政府采购领域所有禁止性事项,仅供参考,不作为执法依据。   附件:广东省政府采购常见问题清单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