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 省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主管部门,省及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 (一)制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 制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明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过程标准和要求,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公共服务系统、行政监管系统数...